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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和维护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大中专院校干部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干部科

承办直属单位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组织干部科

承担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

基础教育科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落实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基础教育科

指导中小学的校外教育

基础教育科

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法制安全科(心理健康教育科)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法制安全科(心理健康教育科)

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和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法制安全科(心理健康教育科)

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法制安全科(心理健康教育科)

负责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师范教育科(高等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