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或者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咨询;从法律角度对市政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从法律角度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对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的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依法纠正违法发布规范性文件行文;组织指导清理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的翻译审定工作 |
具体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或者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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