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民宗局 > 部门职责
民宗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

负责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宗教二科

承办五大宗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事宜;承办综合性宗教事宜,对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宗教二科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佛教、道教及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突发事件

宗教二科

负责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民族科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伊斯兰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民族科

负责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宗教一科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天主教地下势力、基督教“三乱”问题的综合治理

宗教一科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突发事件

宗教一科

负责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办公室、民族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