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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

指导佛教、道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佛教、道教界人士

宗教二科

指导伊斯兰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伊斯兰教界人士

民族科

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宗教一科

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

宗教一科

协调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办公室、民族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

依法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审核

办公室、民族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

依法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办公室、民族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上层人士政治安排工作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