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军队移交本市各级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接收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军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
负责拟定安置经费的分配方案
拟定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方案
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
指导落实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