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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对行政处罚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提出完善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意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矛盾和争议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发生争议的处置工作;负责受理、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罚没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罚没主体)资格、持证人员资格,并组织持证人员法律培训

组织或参与对行政处罚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调监督科

研究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提出完善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意见

协调监督科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矛盾和争议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

协调监督科

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发生争议的处置工作

协调监督科

负责受理、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罚没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罚没主体)资格、持证人员资格,并组织持证人员法律培训

协调监督科

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进行督促、指导

协调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