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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

预算管理局

承担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

预算管理局

汇编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

预算管理局

承担市直部门(单位)、公安交通警察系统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

预算管理局、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涉外科(市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企业科、金融科、综合科

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决算草案

预算管理局、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涉外科(市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企业科、金融科、综合科

承担市直部门(单位)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

预算管理局

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预算管理局

研究制定或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科

负责审核市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预算绩效管理科

负责组织监督市直部门绩效预算的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科

负责对市级财政支出(含市级财政补助县市区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

预算绩效管理科

负责绩效评价信息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科

指导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