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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局各科室

指导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

规划监察科

负责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规划监察科

负责全市规划监察和县(市)规划执法的监督检查

规划监察科

拟定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计划

城乡规划科(村镇与风景名胜科)

组织拟订城乡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规划监察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