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已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负责规划批后管理,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即出具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违法建筑的查处
负责监管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管理
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即出具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区以外、市规划直管区范围以内各类违反规划用地、违反规划建筑的查处工作
参与城市道路等各类市政规划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