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等。负责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执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
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监督指导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
受理全市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并组织处置
受理涉及全市国土资源领域的来信、来访,负责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