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拟订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调处重大或跨县(市)土地权属争议
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负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组织调处重大采矿权、重大探矿权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