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负责采矿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探矿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与国土资源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