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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拟订并实施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勘查科(地质环境科)

会同市气象局、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报工作

地质勘查科(地质环境科)

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地质勘查科(地质环境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地质勘查科(地质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