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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

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

养老保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

养老保险科

参与拟订市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

养老保险科

审核市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

养老保险科

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

养老保险科

负责上报全市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相关工作

养老保险科

承办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

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

医疗保险科

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医疗保险科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科

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

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执行协议(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

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科(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伤保险处(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农村社会保险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农村社会保险科

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

承担全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

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员资格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稽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