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
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