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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按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组织落实企业劳动关系政策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组织实施地方劳动标准,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劳动关系科(失业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指导全市并参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邢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劳动监察科

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劳动监察科

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

劳动监察科

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

劳动监察科

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劳动监察科

依法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

劳动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