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
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当事人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或市中院指定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结案审查及补贴核发
组织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指导县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指导、监督全市“12348”法律援助专线的设立、运行及开展工作情况
承担组织实施本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