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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草案,提出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政策;负责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和加强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改制、重组;指导并组织协调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和发展;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分析预测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协调建立全市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和防范预警体系,协调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协调组织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规模和投入

配合人行、银监分局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依法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银行科

积极协调服务各金融机构工作

银行科

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办(金融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确保各小额贷款公司健康、稳健运营

银行科

定期对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每月发1期金融快报

银行科

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银企对接,搭建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协调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保持融资规模稳定增长

银行科

认真做好银企对接工作,保证每年举办2次以上银企对接会议

银行科

组织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风险排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银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