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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联合航空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联合航空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送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和地方铁路等行业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法制科、交通建设科、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出租车管理处

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优化

综合运输管理科

协调城市客运与道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

综合运输管理科

负责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出租车管理处

负责全市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出租车管理处

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指导交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承担全市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维护水运市场秩序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负责水路运输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进行管理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承担道路运输货物运输(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承担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指导或承担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指导全市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检查工作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承担跨省、市、县旅客运输的经营许可工作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负责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业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城市客运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有关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局)

负责全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管理科、出租车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