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与听证工作
承担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惠农政策
落实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贯彻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畜牧业规划、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
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规范与标准
协调指导行业普法执法、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工作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重大议定事项的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