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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

计划财务科

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计划财务科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拟订农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种植业管理科

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建议

综合科

编制行业基本建设、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与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综合科

拟订草地建设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畜牧草业科 由畜牧站(饲草站)承担

拟订草地防火规划、计划,负责草地防火体系与责任制建设,协调监督草地防火工作

畜牧草业科 由畜牧站(饲草站)承担

拟订水产养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水产渔业科

提出全市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

水产渔业科

指导渔业结构调整

水产渔业科

组织拟订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规划、计划

防疫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