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授权,具体负责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负责食盐批发、零售的监督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负责市场工业用盐的归口经营,做好全市食盐专营工作
负责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
负责全市食盐的专营管理、市场工业用盐的归口管理
管理食盐批发许可证审核发放和零售许可证
对县级供销社盐政管理机构、盐业专营企业实行编制管理和干部的协商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