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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联络中央和省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和外市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协调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驻邢单位和驻军等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负责社会扶贫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抓好调研总结、宣传表彰工作和进村扶贫干部的管理、考核、培训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负责中、省直帮扶单位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负责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纳、管理工作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