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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科教扶贫工作,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

协调市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科技扶贫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负责科技扶贫工作的联络、监督检查以及年度科技扶贫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总结、日常调研工作等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组织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举办各种类型扶贫工作培训班或组织扶贫系统干部参加省扶贫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扶贫开发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扶贫干部素质;指导和掌握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情况。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

负责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根据省扶贫办工作意见和政策,提出我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意见,指导和检查各县开展转移培训工作,掌握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情况;负责“雨露计划示范基地”的认定和指导、检查考核

规划项目科(社会扶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