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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岗位、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

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性收费管理科、监督检查一分局(邢台市价格举报中心)、监督检查二分局、邢台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审批科、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公室)

指导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商品价格管理科、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性收费管理科、监督检查一分局(邢台市价格举报中心)、监督检查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