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负责全市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承担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协调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拟订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
研究拟订规范维修市场秩序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