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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除外),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商品(不含食品,下同)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及消费警示;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商品售后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构建服务社会和消费维权的枢纽平台;负责受理经营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并指挥调度系统单位及时依法处理,督办反馈结果。协助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2315指挥中心(邢台市12315指挥中心)

依法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的社会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批评,利用舆论工具向社会公务;支持或代表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展调查和商品比较试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事业单位

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导下级经济检查机构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邢台市支队

组织指导、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直销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