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管理和监督全市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监督管理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
承担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