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工作
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
负责市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设
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数据、资料的统计
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