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长提出市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结果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起草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负责汇总审计情况并起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财政直接管辖的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