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订并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拟订有关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统计规章制度
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统计巡查制度,查办统计违法案件
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
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市统计标准并监督执行
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核报批
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