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统计局 > 部门职责
统计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和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劳动力、工资、就业、社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和城镇人口、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