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说明

  • 2015年6月,市编委办(审改办)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编制形成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近年来,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等情况,市编委办(审改办)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邢政字〔2015〕16号)的要求,对清单进行了动态管理,现说明如下。

     一、2016年调整情况 

    主要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对原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和市计生委、市商务局和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和市畜牧水产局、市科技局和市地震局的责任清单事项进行了调整。

     二、2017年调整情况 

    主要根据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市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对原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责任清单事项进行了调整。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

     三、2019年调整情况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9〕106号)要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相关责任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情况: 责任清单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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