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17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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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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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林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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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林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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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河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种子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从事有关种子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