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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项目编码
04010
项目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监管部门
公安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公布)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