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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项目编码
11006
项目名称
市管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
监管部门
建设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部门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