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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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更新砍伐省管高速以外国家和省的干线公路护路林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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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主要监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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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交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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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