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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项目编码
16006
项目名称
在国家级及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核、批准
监管部门
主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地质矿产部门、水利部门等
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部门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