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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项目编码
17003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5公顷以上(含5公顷)、其他类型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含10公顷)的审批
监管部门
林业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林业部门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