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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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市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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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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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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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请定点屠宰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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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4、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6、有病害生猪及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7、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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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26日修订)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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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生猪定点屠宰厂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生猪定点屠宰申请表》 符合《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的说明; 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情况草图及说明; 所使用的水源说明; 与屠宰相关联的设施布局设计图纸(或草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防鼠防蚊蝇等昆虫的方法及设施设备说明。 待宰间、急宰间、屠宰间、副产品处理间、无害化处理间、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计图纸(或草图)及建筑面积说明; 屠宰、急宰、肉品品质检验、副产品处理、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备设施清单及工艺说明; 化验设备设施清单、化验人员资质及化验能力说明。 冷藏冷冻设施及生猪产品运输车辆符合规定情况说明。现有的和新建、改、迁建完毕后的申请人,除一次性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和证明文件;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评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水质检验报告(使用自备井的提供); 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证书、健康证明;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证明。 生猪定点屠宰点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生猪定点屠宰申请表》 符合《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的说明; 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情况草图及说明; 所使用的水源说明; 与屠宰相关联的设施布局设计图纸(或草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防鼠防蚊蝇等昆虫的方法及设施设备说明。生猪定点屠宰点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屠宰、急宰、肉品品质检验、副产品处理、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主要工具、建筑设施、工艺说明;现有的和改、迁建完毕的申请人,除一次性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文件: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资格证书、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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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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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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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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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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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不包括市政府审批及省农业厅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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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农业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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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328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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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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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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