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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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26
发证层级
市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植物检疫证书
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受理条件
1、国内检疫性有害生物; 2、调入地规定的应检病虫。
实施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第七条、第十条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证明或申请人身份证
调运单位(人)名称及地址、调运(承办)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收货单位(人)名称及地址
植物或植物产品来源及名称、品名、规格、数量
运输工具及运输起讫日
产地检疫合格证(本地生产的)
调入地检疫机构的检疫要求书(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同一批货物调入本地后30天内二次调运)
申请材料模板植物检疫证书申请表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林业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612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xtsxzfw.gov.cn)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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