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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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39
发证层级
市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广播电视站许可证
服务对象
发生业务的乡镇
受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四)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五)有必要的场所;
(六)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施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河北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
3.自办广播节目方案;
4.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办事流程图
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勘验)——审批——发放证件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文广新局
办理地点
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其他时间需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
2685890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需要年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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