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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41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个人
证照名称
医师执业证
服务对象
申请市管权限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变更的医师
受理条件
取得医师资格,符合注册条件。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行的
实施依据
《执业医师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
1、《医师注册审核表》一式三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助理升执业医师需提交助理资格证及复印件和执业证原件—助理执业证收回)
3、6个月内的执业医师健康体检表一份
4、单位聘书一份(注明执业范围)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小二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助理升执业医师不需提供)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15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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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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