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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45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
服务对象
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受理条件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实施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第三十六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
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书;
2、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过培训的执业医师的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12种相关管理制度;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防护储存设施报告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15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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