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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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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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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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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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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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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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第三十六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祌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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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单位申请书; 2、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过培训的执业医师的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12种相关管理制度;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防护储存设施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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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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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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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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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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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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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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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86515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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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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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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