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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46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服务对象
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
受理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实施依据
《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棒法》第四条
申请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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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15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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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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