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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48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个人
证照名称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行医的外籍医师
受理条件
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实施依据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第二条、第八条、第十条
申请材料
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申请表
2、 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
3、 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4、 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5、 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前款2、3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正)
办事流程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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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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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9:00-下午17:00;冬季: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515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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