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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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市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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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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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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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计量技术机构 (企事业单位内部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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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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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计量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第二十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条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11月6日发布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第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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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申请书一份; 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授权证书副本一份; 4、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一份; 5、考核项目表(包括检定项目、校准/检测项目和商品量检测项目)一份; 6、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一份; 7、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一份; 8、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一份; 9、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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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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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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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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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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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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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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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
办理接待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 |
0319-2628677、0319-2629675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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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被授权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继续承担授权任务的申请;授权单位根据需要和被授权单位的申请在有效期满前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延长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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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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