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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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层级 |
本级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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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类 |
面向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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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
计量检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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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1、使用计量器具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 2、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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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计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在投入使用前15天 符合该计量设备所使用的环境条件和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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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计量法》(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通过)第9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第十三条。 4.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证书(冀)法计(2013)F009号。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6029)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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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在用计量器具设备管理档案或清单及技术参数 2.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等 3.邢台市计量测试所现场检定校准测试仪器设备委托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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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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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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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冀价行费〔2008〕62号2.其他按协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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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计量检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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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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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邢台市计量测试所业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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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089号 |
办理接待时间 |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 |
0319-2608681;0319-2608673 |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
http://www.xtsjl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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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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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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