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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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83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
药品经营企业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且符合《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即可受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九条
申请材料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批准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2、开办零售药店申请审批表3、工商行政部门预先核准的拟办企业名称的证明文件4、企业人员花名册5、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中药饮片质量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聘期3年)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从事药品经营(或现无业)的证明;6、其他从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7、拟开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材料及地理位置、布局合理的审查意见8、房屋产权证或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聘期3年)原件及复印件意向书;9、 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标明尺寸和面积);10、申办人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如经济性质属公司,应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批准提交材料告知书1、验收申请书2、市局核发的筹建批复3、《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4、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表(县、区提供)5、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及租赁合同(期限三年以上)6、新建药店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7、新建药店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8、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职能图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药师需经省局注册后上报注册证)及聘书10、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质量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操作程序)11、主要设施、设备目录及发票复印件12、健康证(市局章)复印件13、提供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686号邢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9:00—17:00
联系电话
2686238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http://www.xtsxzfw.gov.cn/Portal/Xzsp/Bszn_ZxsbInfo?id=887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