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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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证照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序号
187
发证层级
本级发证
证照分类
面向企事业单位
证照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实施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276号)第三十一条
申请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拟办企业质量管理、售后服务机构与人员基本情况表(后附其机构所有人员的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复印件)
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框架图
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图下注明其面积与地址,仓库平面图要表明“三色五区”)及其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拟经营产品相应存储条件说明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要手签本人姓名)
办事流程图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办理地点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686号邢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接待时间
9:00—17:00
联系电话
0319-2686238
网上办理查询地址
http://www.xtsxzfw.gov.cn/Portal/Xzsp/Bszn_ZxsbInfo?id=885
年审年检年度报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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